解除保全申请书
在人们物质精神需求不断增长的今天,申请书应用范围广泛,申请书是承载我们愿望和请求的专用书信。写起申请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解除保全申请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解除保全申请书1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xxxxx
住所:xx
法定代表人:xx,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保全。
现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请人提出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2
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街道办事处 法定代表人:刘**。地址:长沙市岳麓区*8路**号。电话:0731-823*****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厉**。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路。电话:138*******8
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依法撤销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即依法解除对被申请人以下财产的财产保全:
1、**中路**小区写字楼价值人民币肆佰陆拾肆万肆仟元(¥4644,000.00)的房产。
2、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
帐号:430……………。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标的额为人民币肆佰陆拾肆万肆仟元(¥4644,000.00)〕贵院开庭审理后,于20xx年7月13日作出了民事判决【(20xx)岳民初字第010**号】。
判决书下达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20xx年10月8日,被申请人已经按照和解协议的约定,将借款本金归还给了申请人,并支付了相关利息。据此,特申请贵院解除对被申请人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敬礼!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街道办事处
20xx年10月15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3
申请人:闵**,男,汉族, 1949年7月3日生,住南京市鼓楼区天福园36号201室,身份证号码320106194907031232,联系电话13951705729。
被申请人: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号*层,
法定代表人:陈** 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2000662201801000****,
开户行:交行三元巷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赵世明律师
二0一一年十一月 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4
申请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电话:13898370707
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
申请请求: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及理由:
20xx年3月3日,建筑设计研究院对申请人提起诉讼及财产保全,贵院作出(20xx)海民一初字第102号裁定:冻结申请人在支行的账户存款柒拾万元,账号为:15。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担保财产:等值货币担保700000元(柒拾万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第251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的若干规定》第14条、第15条之规定,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在民事诉讼的判决作出以前,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应受法律的保护,申请人不应该承担因财产保全而带来的损失。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9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5
申请人:闵xx,男,汉族,1949年7月3日生,住南京市鼓楼区天福园36号201室,身份证号码320106194907031232,联系电话13951705729。
被申请人:南京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5号4层,
法定代表人:陈xx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南京市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0000000000000000000
开户行:交行三元巷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敬礼!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0一X年十一月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6
担保人:xxx,女,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株洲市芦淞区桥头x栋x号,联系电话:xxxx。
担保人xxx离婚协议纠纷一案,已由贵院依法受理。诉讼中,担保人依法向贵院提起财产保全申请,现担保人用个人名下的房产,为向你院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做如下担保:
一、担保人以其享有所有权的长沙市雨花区官塘冲巷x号桂竹苑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长房权证雨花字第xxxxxx号)作为担保。
二、如申请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以担保财产的价值为限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此致
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
担保人:xxx
xx年x月x日
附:1、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担保人房产证复印件
解除保全申请书7
申请人: 王XX,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XX路XX号11栋3单元2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张XX,男,白族,1971年12月07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XX职工宿舍3栋4单元2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0872—23XXXXX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XXXXXXXXXXXXXXX,存款200000。00(二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存款300000。00元(三十万),卡号6227XXXXXXXXXXXXXX,账号XXXXXXX;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X二00一年五月二十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8
申请人: **有限公司
住所: ***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 *****
住所: **
法定代表人: **,公司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查封保全。
现在,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达成了初步和解,因此,申请人提出解除对被申请人银行账户的查封。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
年 月 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9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申请请求:请求贵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事实及理由:
20xx年*月*日***对申请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贵院作出(20xx)铜民初字第***号裁定:查封申请人的***号轿车。现申请人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提供担保,并向贵院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担保财产:货币担保3000元(叁仟元)人民币,存放于贵院作为担保。 申请人被保全的车辆已经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责险,保单号: ,保额足以承担***的相关损失。现申请人又提供相应的货币担保,将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铜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12月22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10
法定代表人
地址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请求事项:
一、解除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财产保全事项。
二、请求退回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存折。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账号为xxx、户名为xx、开户行为xxx的存折进行财产保全担保。 贵院以xxx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财产保全申请。 现因申请人须取回提供担保的存折,特申请贵院解除被申请人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解除保全申请书11
申请人:常德市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贵院因李建国、胡卫军及常德市方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民事纠纷裁定查封申请人开发的“凯特国际”部分房屋。现申请人依法申请:对李建国及胡卫军申请保全的1-1006、1-1102、1-1205、1-1206、1-1403、1-1604、1-1301、1-1302、1-1501、1-1504共10套房屋按评估价格(上述房屋均由常德市方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轮候查封)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并以“凯特国际”2-201(2楼整层)门面为解冻财产提供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的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申请人如果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就不会影响将来判决执行。因而,为了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综上,申请人愿意提供超出保全财产等价值的门面作为担保,请求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解除对申请人的财产保全措施。
此致
武陵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常德市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致 函
上海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
我公司同意按照第一份购销合同定购的四台电梯中首先发货贰台(十七层十七站)型号为:NO.1-2,型号EDL-508K/VF,载重1000Kg,速度1.75m/s,在上述电梯安装的过程中我公司承诺一定按照合同的要求付款。 特此承诺。
常德市南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12
乌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耿海峰诉毕爱云借款纠纷一案,原告向贵院申请对被告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615号的南湖俊景1-1-1004室住宅(面积95.67㎡)一套房屋部分财产进行查封,对原告要求诉讼财产保全的申请,耿金环予以担保,耿金环愿意以乌市水区西虹东路178号锦城花园小区B2栋1单元102号(面积125.06㎡)的住宅房屋作为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07554.2元(肆拾万柒仟伍佰伍拾肆元整),并愿承担原告诉讼保全申请错误的法律责任。
担保人:xxx
xx年x月x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13
申请人:_____,姓别_____,汉族,19_____年7月3日生,住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__________有限公司,
账号: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____)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_____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10
申请人:______,女,白族,19____年07月16日生,住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男,白族,19____年12月07日生,_____人,住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___)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_____).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______________,存款_____,__________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_____分行开户,存款_____,卡号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财产保全解除申请书11
担保人:(若为公民则列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和职务、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列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
被担保人:(同上)
担保人就被担保人诉纠纷一案,对被担保人所提财产保全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如下:
此致
__人民法院
担保人:___(若为公民则签、印;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则盖章)
__年_月_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14
申请人:梁山恒兴专用车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xx
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诉申请人借贷纠纷一案。裁定冻结了申请人在银行的账户。为了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经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人愿和梁山新宇车业研发制造有限公司共同提供450万元的现金担保,请求解除被冻结银行账户。此致
xx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xx
二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解除保全申请书15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xxx)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xxx
申请人:
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