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申请书

时间:2024-06-07 16:58:20 申请书 我要投稿

工伤申请书

  在法律不断完善的社会中,我们都会用到申请书,请注意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我们该怎么写申请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伤申请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伤申请书

工伤申请书1

  申请人:xx,性别,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籍贯,住xx市xx街,是xx公司职工。

  被申请单位:xx公司,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任xx职务

  联系电话:xxxxxx

  请求事项:

  请求劳动部门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时间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是xxx公司职工,20xx年xx月被招入公司,担任xx工作,在xx年月日上班时间,因为公司发生xx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x市xx医院住院治疗,现已治疗个月,花费医药费xx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敬礼!

  xx市劳动保险部门

  申请人:xxx

工伤申请书2

__________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__________站:

  本人__________,男/女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进人_____公司工作,同时参加社会保险,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车间工作时不慎将_____(身体部位)烫伤,当时同事__________在场,事发后由__________把我送往__________医院__________科住院治疗,住院床号为__________。特此报告(注:_________________上班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告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伤申请书3

  申请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生,汉族,身份证:xxx

  住址:湖南省常宁市xxx号

  电话:xxx

  被申请人:xx市xxx办公设备厂

  住所:xx市天河区xxx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xxx

  诉讼请求事项

  1、确认双方于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2、支付于20xx年9月20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8600元。

  3、支付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7月12日期间延时加班工资50068.97元,休息日加班工资18358.62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3034.48元。

  4、支付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7月12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3034.48元。

  5、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400元。

  6、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检查费、挂号费合计539.3元;

  7、支付住院期间的伙食费735元。

  8、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2200元。

  9、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348.5元。

  10、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0899元。

  11、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2724.75元。第2-11项合计140943.1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8月20日入职被申请人,任机械操作工人工作,填有入职登记表,20xx年10月12日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届满后被申请人拒绝申请人继续上班,违法解雇本人。在职期间没有签订有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按相关规定为申请人缴纳社保。

  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7月12日期间,申请人月基本工资为2200元,现金发放,有签收记录保存在被申请人处。每天上班时间从早上7:30至下午6:00,中午有1.5小时的休息时间,即每天加班1小时;每月没有安排休息日,即每天加班8.25天;法定节假日没有休息,该期间加班10天。20xx年和20xx年年休假共10天没有休息。

  20xx年7月12日,申请人在被申请人的冲床车间操作冲床机时,不慎被冲床压伤左手。xx市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9月21日作出穗天人社工伤(xxx)x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为工伤。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xx年10月24日作出穗劳鉴初(xxx)xxx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鉴定为伤残等级为十级,停工留薪期从20xx年7月12日至20xx年10月12日。住院21天,住院期间的医药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支付,有一个月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没有支付,住院伙食费和十级伤残的相关侍遇等没有支付。工伤待遇按xx市职工平均工资54495元/年的60%计算。申请人自费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费、检查费和挂号费合计539.3元。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请求你委支持本人的所有仲裁请求。

此致

xx市天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申请书4

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

  xx市xx建筑工程公司是一家隶属于鄂州市住建委的二级建筑施工企业,目前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于5月23日到期,需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材料中有一项要求达到150人工伤保险的指标性条件,如没有按期送达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报审资料,我公司所属的'全部工程项目将面临停工停产的局面,特别是20zxz年市属的重点工程,这样势必会给各级领导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社会的不安定,为了保证企业能正常经营运转,确保市属项目正常交付使用和广大务工人员的安定,我公司特向贵中心申请办理工伤保险。

  请予批准为感!

  xx市xx建筑工程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申请书5

  单位名称(盖章):xxx

  认定申请人与工伤人员关系:□用人单位□本人□亲属□工会个人社会保卡号:

  工伤人员姓名:xxx

  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时间: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

  事故发生经过(简述):特别提醒: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

  内,用人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书面申请报告或申请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在上述规定的30日申请时限内为本单位工伤人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工伤申请时效为1年(以受理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和相关的材料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此致

  xx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申请书6

  申请人:中国xx银行xx市支行

  地址:xx区xx街46号

  负责人:xx

  职务:行长。

  委托代理人:xx,中国xx银行xx市支行组织人事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xx,中国xx银行xx市支行个人业务部副经理。

  被申请人: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xx区xx处江城大道236号

  负责人:xx

  职务:局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20xx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xx劳社伤险认决字[xxxx]803号),向xx区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x劳社伤险认决字[xxxx]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xx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计划财会部员工xx受申请人指派于20xx年3月2日前往xx市参加xx农行组织的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当日晚饭后8时许xx与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楼(xx行xx市分行干部培训中心住宿楼)时不慎摔伤右膝,经西南医院诊断为右膝骨折。被申请人在xx劳社伤险认决字[xxxx]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中认为:xx是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因意外受伤,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其受伤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当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任何条款,故认定xx的受伤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因意外受伤,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是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保障受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的立法目的,属于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理由如下:

  xx受申请人指派于20xx年3月2日前往xx市参加xx行组织的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按要求,为执行检查任务做准备,包括xx在内的所有参加人员必须于3月2日集中在xx分行报到并接受统一培训和安排,包括吃、住、行等。当日晚饭后8时许xx与同事(检查组成员)上住宿楼时,不慎摔伤右膝。上述事实已经被申请人调查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无疑,在因工外出期间,只要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就应当认定为工伤。申请人认为,是否“工作原因”要结合因工外出期间的具体情况分析。执行全系统财务、安全保卫、业务交叉大检查,必然要为该任务做许多必要的准备工作,为此xx分行要求检查人员接受统一安排,包括吃、住、行等,这些活动和真正的检查工作构成整个外出工作期间的工作行为,在这些行为中受到伤害,应当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不应该排除在工作范围之外。xx与同事散步并一起返回住宿楼,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统一行动的具体表现,应为工作原因。被申请人将“xx因工外出期间与同事外出散步返回xx行xx市分行干部培训中心住宿楼,上楼时不慎摔伤右膝”认定为“因工外出期间在休息期间意外受伤”并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显然模糊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适用条件,是不恰当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了不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三种情形,即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醉酒导致伤亡的、自残或者自杀的。xx的受伤不属于这三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

  综上,xx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及《行政复议法》规定,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xx劳社伤险认决字[xxxx]80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关于xx不属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决定并重新认定为工伤。

  此致!

  xx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公章):

  年 月 日

工伤申请书7

  申请人:张XX,系陕西省宁强县人。

  20xx年元月,我来到离石区西属xx煤矿做煤矿内液压支柱顶柱工作。20xx年2月7日,由于液压住倾斜压断右手小指,环指皮肤裂伤。后送太原长城医院手术治疗10天,按医嘱在家养伤5个月。事故发生后,煤矿包工队陈安均队长只支付了全部医药费用,但没有解决我伤前劳动20天的工资、我工伤期间的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我和包工队陈xx的口头协议,劳工一天工资水平为80元。那么,陈现欠我20天工资1600元。我受伤治疗共5个月,陈应当支付我工伤期间工资12000元。事故给我个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很大痛苦,现我小指不能弯曲,环指不能伸直,形成了功能性障碍。按照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发《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为九级伤残。”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因此,陈还应当支付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9600元。

  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党和国家领导一贯重视的民心工程。我作为一个外出打工人员,身处异地,举目无亲,事故已给我身体和心理造成重大伤害。我恳请贵部门能体谅出门人的困难和无助,给我及时解决问题为盼!

  XX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二0XX年二月二十日

工伤申请书8

  申请人:邓某,男,1967年9月生,籍贯:湖南,住址:XXXXX。联系电话:XXXXXXX

  被申请人:XXXX公司

  地址:XXXXXXX,电话:XXXXX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一、请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自20xx年1月29日依法解除,并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480元(1740元×2月)。

  二、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工伤7级而产生的工伤待遇170112元。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一)其中工伤医疗补助金39886(14月×2849元)。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38976(80元×21。75天×0。7×32月)。

  (三)伤残补助金22620元(80元×21。75天×13月)。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期间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20880元(12月×1740元)。

  (五)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期间的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5750元。其中护理费80元×50=4000元,伙食补助50元×0。7×50天=1750元、

  (六)交通费用20xx元。

  (七)康复费用400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2月10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提供劳动。劳动岗位为XXXX新办公楼零杂工,用工时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资按每天80元计,发放工资时间为每月月底,被申请人以现金给申请人发放工资。

  发生争议的事实:

  20xx年11月4日15:00左右,申请人依照被申请人的工作安排与同事XXX共同操作一台机器,整理XXX新办公楼地面残渣,由于地面障碍物导致机器失控,将申请人右脚吸到机

  器内致残,被申请人事后给予了申请人相应的医疗,但否认申请人的受伤事故为工伤并拒绝相关赔偿。

  申请人无奈之下根据相关法律,向省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省劳动仲裁委仲裁确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被上诉人不服提出上诉,后又经人民法院判决确认为劳动关系,目前判决已生效。

  申请人依据判决向省社保局提出工伤申请,经审核,确认申请人20xx年11月4日发生的受伤系工伤事故,并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7级伤残。由于被申请人未给申请购买社会保险,并拒绝支付工伤待遇。现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五)项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依法于20xx年1月29日解除与被申请人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为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1月29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3480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二)、(三)、(七)项和XXX省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等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伤待遇170112元。以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请省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给予支持。

  此致

  X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日期:年 月 日

工伤申请书9

公司领导:

  我是xxx,x月x日因x原因负工伤,经治疗现基本恢复。

  现在我决定辞职了,辞职之前请公司与我将医药费用结清,总共治疗费用xx元,其中已赔付xx元,余下xx元请公司给予报销为感。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工伤申请书10

  申请人:xx

  被申请人:xx

  法定代表人:xx

  委托代理人:xx

  请求事项:依法认定申请人x的受伤为工伤。

  事实及理由:xx县土地征用整理储备中心于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将x村土地整理工程发包给xx建筑有限公司,在整理过程中,x建筑有限公司于二oo八年五月十日聘用申请人x到其工地上做工。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八日申请人x在抬石块上车过程中,因踏板翻滚导致x从跳板上翻落下来,造成申请人x受伤,经送人民医院检查治疗诊断为:

  1、腹部外伤,腹腔内出血;

  2、外伤性脾破裂;

  3、失血性贫血。由于申请人在上班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现特向贵局申请认定为工伤。

  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xxx

工伤申请书11

  申请人:银某某,男,出生于1980年xx月xx日,住北京市xxxxx

  被申请人:北京某某有限公司,住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xx,性别:x职务:xx电话:xxxx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10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17.50元。

  事实和理由:20xx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xx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xx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xx年2月23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xx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xx年8月15日至20xx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xx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月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

  xx年xx月xx日

工伤申请书12

  常用申请书?时间:_________-03-27?我要投稿

  ._____?-?常用申请书

  法定代表人:

  第二被诉人:武汉XX公司

  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解除申诉人与第一被诉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由两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613。8元;

  3、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加班费及其赔偿金11974。45元;

  4、由被诉人连带向申诉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

  5、由被申诉人连带为申诉人补办基本医疗_____和生育_____;

  6、_____费用由被诉人连带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_________年进入第一被诉人处工作并与其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_________年3月19日合同期满后双方分别于_________年3月和_________年3月又续签了为期3年的合同,合同于_________年3月19日到期。_________年12月,申诉人被第一被诉人派遣到由其控股的子公司武汉XX公司工作,仍于第一被诉人保持劳动合同关系,申诉人在被申诉人处先后从事精浆、配浆、dcs操作员、行政文员等工作。

  在合同履行期间,被申诉人违反合同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经常要求申诉人在节假日加班加点却不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加班加点的工资;申诉人从事危害身体健康的工作,被申诉人从没按照合同的.约定定期对申诉人进行健康检查,也不为申诉人办理工伤_____,医疗_____;申诉人作为育龄妇女,被申诉人也不给其办理生育_____,缴纳_____费;合同期间,被申诉人还多次擅自调低申诉人的工资标准。_________年3月,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申诉人口头通知申诉人,让申诉人不要再来上班。

此致

  武汉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申请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伤申请书13

  申请人:xxx,性别x,xx年xx月x日出生,民族x,住xxx市xxx街,身份证号码:xxx,是xx公司职工。被申请人:xx公司,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x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认定申请人在xxx(时间)受伤为工伤。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xxx公司职工,于xxxx年xx月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在xx岗位工作。在xx年xx月xx日上班时间,在地点发生xx工作事故,致使申请人xx部位受到严重伤害。申请人受伤后,在xx市xx医院治疗,诊断为xx,现已住院治疗xx个月,花费医药费xx元。

  据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之规定,特申请劳动部门对申请人受伤一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认定本人此次受伤为工伤。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

  xx年xx月xx日

工伤申请书1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孙某(王某之妻),女,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山东省沂南县_________________村。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王小(王某之父),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山东省沂南县_________________村。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赵某(王某之母),女,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山东省沂南县_________________村。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王一(王某之子),男,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山东省沂南县_________________村。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王二(王某之女),女,汉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住山东省沂南县_________________村。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临沂_____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兰山区南坊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依法给付王某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待遇;

  2、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一切费用。

  事实与理由

  王_____系被申请人处职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认定王_____为因工死亡。

  申请人为王_____工伤死亡保险待遇一事多次找被申请人协商,被申请人均推诿、拒绝,申请人无奈诉至贵院,请依法裁决。

此致

  临沂市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伤申请书15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杨_____,女,汉族,62岁,系_____退休职工,住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系该公司董事长。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被诉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系该公司总裁。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

  一、由二被诉人补发申诉人从1996年8月1日至庭审之日的岗位工资_______元并由第一被诉人_____公司从庭审之日起每月如期向申诉人支付岗位工资。

  二、由被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原系第一被诉人下属单位_____厂的职工,因当时的政策需要借调到_____厂,在该厂一直在管理岗位,后期申诉人的岗位一直是该厂的.第三产业乡镇企业负责人。在1996年8月申诉人到第一被诉人的下属单位办理内退手续,该单位却把申诉人按照待岗职工处理,按照下岗职工的岗位工资38元/月计发,不认可其应有的岗位工资。20xx年12月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时,也没有认可其正式岗位的岗位工资待遇。

  申诉人在借调之前的工作岗位为批料员,在借调之后的工作岗位是乡镇企业的负责人。_____厂现在是第二被诉人的下属单位。

  综上所述,申诉人根据被诉人关于退休人员、其岗位工资在退休时应当享有的有关规定,申诉人享有仲裁请求所述的权利。为了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你委申请仲裁,请依法公正裁决。

此致

  _____市

  申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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