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协议书
长沙市岳麓区商贸城32栋石宏志借用陈铁军涧塘房屋产权证壹本,用于银行抵押贷款,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1、房屋产权借用时间为三年。
2、借用人石宏志每年向房屋产权证户主陈铁军支付贰万元现金作为酬金。
3、银行抵押贷款期间发生的银行率息由石宏志负责。
4、产权证户主陈铁军必须配合借用人石宏志在银行贷款时办理相关手续。
5、双方同意以上条款,签字生效后,均不得反悔,如有单方面悔约时,由悔约方赔偿对方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借用人:
产权证户主:
2013年6月14日
【借钱协议书】相关文章:
1.借钱保证书范文
2.结婚协议书
3.赡养协议书格式
4.安全用电协议书
5.油品供应协议书
6.水电协议书
7.外包安全协议书
8.实习就业协议书